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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连州市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


来源: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24-01-19 17:13:42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  关于公布连州市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


连府函〔2024〕9号


各镇(乡)人民政府,市直各有关单位:

  根据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为切实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,充分发挥红色教育基地的作用,经研究,同意将“连州市革命烈士陵园”等9处烈士纪念设施评定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,保护级别批准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,现予以公布。

  

  附件:连州市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


连州市人民政府

2024年1月19日


  附件


连州市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

序号

烈士纪念设施名称

所在地

保护级别

1

连州市革命烈士陵园

连州镇文化广场北面、巾峰山下

县级

2

大岭革命烈士纪念碑

西江镇大岭村北山上

县级

3

大路边革命烈士纪念碑

大路边镇大路边村后岗山

县级

4

红心村烈士墓

三水瑶族乡新八红心村

县级

5

连蓝江边革命烈士陵园

丰阳镇丰阳村

县级

6

梁家水革命烈士陵园

丰阳镇梁家村

县级

7

牵牛岭红五军团第三十四师烈士墓

瑶安瑶族乡田心行政村田心村牵牛岭山区

县级

8

寺前坪、观恒山战斗烈士纪念碑

星子镇溷坪村委会寺前坪村观恒山

县级

9

朝天革命烈士纪念碑

龙坪镇石桥村民委员会晨光自然村路口

县级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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